我公司相关资产(除土地、建筑物及相关附属基础设施等以外)需要进行评估,现拟对公司有形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满足参选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评估
3、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4、项目内容: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有形资产价值评估
5、服务期要求:比选人提供完整资产评估所需的材料后,10至2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资产评估正式报告。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
2、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具有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三、服务要求:
1、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保证真实性、合法;
3、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我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
4、该项资产评估结果将用于对外公开拍卖时使用。
四、比选方式:
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向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相关资料,若有询问,可按本公告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咨询。
六、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上午9:30时前送达;
2、比选地点: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6008660018010059216
开户行:交通银行漳州分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项目”,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九龙江集团、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等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18960119778
黄先生 13774758568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