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地下车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线工程
2、比 选 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比选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4室
5、比选方式:邀请比选
6、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39877.73㎡,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热熔行车箭头、冷涂车位编号、热熔小车车位划线、热熔通道及边缘线、反光标志牌及导引指示等标志标识,车轮定位器、防撞柱护角、橡胶减速垄、道钉、轮廓标、广角镜、防撞柱等交通安全设施。
7、开选时间:2019年 11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分
8、第一中选候选人: 福建闽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参选报价: 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288750元)
质量要求: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9、评选委员会名单: 曾庆清、林惠华、姜伟烽
10、公示日期:2019年11月29日- 2019 年12月9日
11、参选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参选人及其原因: 无
1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日)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比选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