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本比选项目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地下车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线工程 已批准建设,比选单位为 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比选人为 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 邀请 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地下车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线工程
1、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G2012-B7地块房地产开发地下车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线工程
2、项目地点: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以南,昆仑山以东。
3、比选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39877.73㎡,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热熔行车箭头、冷涂车位编号、热熔小车车位划线、热熔通道及边缘线、反光标志牌及导引指示等标志标识,车轮定位器、防撞柱护角、橡胶减速垄、道钉、轮廓标、广角镜、防撞柱等交通安全设施。
4、比选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人民币333525.76 元;(预算审核价下浮8%)
5、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一期30日历天,二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质量保证期:质保期1年。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设施施工相关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参加比选活动前1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受到县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的;
1.4、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1.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1.6、本项目设计单位由施工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1.7、符合法律、法规及漳州市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参选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比选活动时间:
1、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9 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20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4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2、比选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
3、比选地点: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4室)。
五、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评选方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选法
六、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提交保证金的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前
2、提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3、提交保证金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时以现金形式递交(用信封密封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未提交参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选资格。未中选单位,参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选单位,参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注: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
七、确认函
你单位收到本比选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比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晟港名都营销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雅华
电 话:18905967095
比选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3、504室
联系人:小杨
电 话:0596-29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