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古雷码头公司顺利取得港口试运营许可证
11月7日,九龙江古雷码头公司顺利取得由福建省厦门港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九龙江古雷码头公司辖区南10号、11号泊位码头是古雷港区唯一的大型重件码头,港口重件物流业务的开展能更快、更好地融入“古雷炼化一体化”重大项目。然而,自两年前,古雷腾龙翔鹭罐体爆炸事件以来,古雷码头公司一直处于停工待产状态。
九龙江古雷投资公司收购南10号、11号泊位后,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古雷腾龙翔鹭整改修复和重组工作的决策部署,于今年初及时成立码头试运行办理团队,并根据港口试运行相关文件要求,分拨成立工程分队及建设分队,合理分解工作,责任到人,有条不紊的推进试运行办理工作。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九龙江集团和九龙江古雷投资公司的指导协助下,九龙江古雷码头公司历经10个多月时间,克服了因原业主单位遗留下来的,如航标架设、设备维修、围墙建设、水土保持等历史难题,逐一准备相关材料,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在2018年10月全面完成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各项前置工作,顺利通过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于11月7日顺利取得试运行期间港口经营许可证。至此,九龙江古雷码头公司获得了开门营业的资质。
本次试运行许可证的领取,为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后续申办正式港口运营许可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