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6-12-22 信息来源: 字体【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新时期新常态下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28日,集团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会。集团班子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林柳强主持。

    会议回顾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015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年来,集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以“三严三实”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内部审计,切实把问题和隐患找出、找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内控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规范运作;三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准则,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共把廉政关;四是开展节前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纠正“四风”问题,构筑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防线。

    会议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集团各所属单位及集团本部各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新时期新常态下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及市国资委相关规定,就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调三点要求:(一)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执行力建设,严格落实集团党委、班子领导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活动“八不准”等制度规定,坚持服务公司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并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条线干部员工的党纪国法、依法合规和从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廉洁从业专题学习,抓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三)强化对单位、部门、条线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切实承担起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领导责任;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本部门干部员工行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对本条线的管控职责,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防范和查处纠正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一律取消本人各种评先资格。

    根据我市2016年全市党建工作要点及《2016年漳州市重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潘杰与各单位、集团本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6、注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潘杰与各单位、集团本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集团 党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