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投资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日期:2016-07-20 信息来源: 字体【

    

    3月18日,集团公司投融资中心组织召开会议,由投资部副经理苏丽云主讲、投融资中心人员共同学习了“综合管廊”投资知识。综合管廊(日本称“共同沟”,台湾称“共同管道”),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供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并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检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

    在发达国家,综合管廊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早在1833年,巴黎为了解决地下管线的敷设问题和提高环境质量,开始兴建地下管线共同沟,如今已建成总长度约100公里的共同沟网络,在系统日趋完善的同时其规模也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也已成为日本城市发展现代化、科学化的标准之一。例如,在日本许多政府部门集中的日比谷地区,采用了盾构法于地表以下30多米处施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该管廊全长约1550米,直径约7.5米,如同一条双向车道的地下高速公路,以高度的现代化承担了该地区几乎所有的市政公共服务功能。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国仅媒体报道的地下管线事故平均每天高达5.6起,每年由于路面开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因此,为了提升管线建设水平,保障市政管线的安全运行,有必要采用综合管廊这一新型的管线敷设方式。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不仅有利于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也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为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的相关部署与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0月表示将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为了支持这一试点工作,财政部于2015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另外,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财政部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2016年1月2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福建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指南》向全省征求意见。建设指南拟将综合管廊建设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三种,建成后有偿使用。在建设区域方面,该指南明确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此外,福建省省长于伟国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示,2016年全省在建地下综合管廊要超过50公里。除了福州琅岐环岛路地下综合管廊,我省还有不少地区已在积极推进综合管廊的建设,包括集美新城核心区拓展地下空间及平潭坛西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

                                    

(九龙江集团  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