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雷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一体化(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古集审〔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7486.67万元(含一、二期),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一期范围外补充管网设计,拟新建DN65(DE75)~DN400污水收集管道812.8km(含主支管、接户管及压力管),新建污水处理站27座、一体化提升泵站33座,具体规模以设计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F+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O,本文件所指F形式为基金认购;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任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认购基金。①勘察范围和内容: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等详细勘察作业,编制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后续服务。②设计范围和内容:以建设内容为准,包括本项目所有子项目的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图纸审查、论证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部工作等。③施工范围和内容:根据本项目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均包含)。④采购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⑤运营维护范围包括:古雷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范围涉及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内沙西镇、霞美镇及杜浔镇共3个乡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⑥基金认购规模及要求:中标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认购招标人指定的基金份额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元),于施工合同签定后2个月内签订基金相关合同,并于施工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完成基金实缴出资。基金认购人向基金实缴出资的投资期限为3年整,所投项目参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5%;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期为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并移交之日起27年,以镇或村为单位分批次分别验收合格并移交后,分别单独计算运营维护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勘察设计服务期:①勘察阶段:招标人提供具备勘察条件的场地后6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详勘报告书。②施工图设计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5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正式图(含电子版);③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注:勘察设计周期含详勘、测量及设计工期,详勘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分期分阶段作业(如有)分别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2)黑臭水体涉及农污治理的村庄有:山前、五社、运头、白石、院前、屿头、高林、后姚、城里9个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9个月内具备试运营条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勘察应符合国家政策、现行的勘测、钻探规范、技术规范、规则等有关规定且满足本项目需求;(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3)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质量要求: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维护质量要求:运营维护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招标文件及运营维护合同要求等,做好运营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即同时具备本项目设计与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一方)作为牵头人与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一方组成联合体,且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总承包合同的全面履行,设计、施工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分别进行支付;联合体中运营维护单位负责运营维护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运营维护费支付。(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为建设部核发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投标人须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有效期等信息公示情况截图或各地方的资质证书延续政策文件)。(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4)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2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7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不含暂定金额)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九龙江集团网(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下林路17号,邮编:363216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987585,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mjzz@163.com
电话:0596-2169780,传真:/
联系人:小卢、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福建漳州漳浦县杜浔镇古雷金福路
联系电话:0596-3892004、0596-3892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