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3]E150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70757.5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30404 m(45.6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11790 m,项目设置有公寓、商业、住宅、配套用房、架空层及地下室等。主要建筑物面积:11179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包含公寓、商业、住宅、配套用房、架空层及地下室等;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氡检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邻里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景观工程、室外工程、智能化、供配电工程(含变电站或开关站至红线内开闭所的电源外线)、地下室停车场等设计及优化]、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及降水、室内设计)、燃气设计等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停车场、人防、基坑支护)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夜景、配电工程(仅含低压部分变配电工程)、节能、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景观及周边绿化、室外工程及公共部分二次装修(仅含入户大厅、电梯前室、公共走道、配套用房,不含室内二次装修)、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施工图预算、除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外的所有检测、临水临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变配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 434150064元(其中设计费9191264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249588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签订后15日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正式批复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之后50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之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2023年8月1日前主体工程正式开工(施工工期计算起点以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2.7.质量要求: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③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并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及其他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次装修工程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④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1)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2月13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3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九龙江集团官网(/)上发布。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碧湖城市广场2号楼22层,邮编:3630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0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zzztb/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