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热电中心地块场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2]E1300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红线面积约为305725.53m2(折约458.59亩),地表清理面积同红线面积305725.53m2,按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外取土方回填约125.5万m3[其中外取土方有80万m3(按自然方计,含运费)由业主自行调配]。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6065804.58元(含暂列金171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精细化工园区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热电中心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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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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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065804.58(含暂列金171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0个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回填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场地平整须符合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为建设部核发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闽建许〔2021〕7号规定,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为各地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有效期等信息公示情况截图)(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文执行,省内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性按闽建筑函[2022]33号文执行。(5)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6)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负责的则无须提供)。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 00:00:00至2022年9月30日 11: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30日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九龙江集团网站(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下林路17号,邮编:363216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987585,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701、7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mjzz@163.com
电话:0596-2169780,传真:0596-2169780
联系人:小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碧海路北3号(海洋三所)
联系电话:0596-3892004、0596-3892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