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邀请比选单位名称)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歌曲创作项目,业主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歌曲创作项目
2、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九龙江集团大厦;
3、比选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价130000元。
5、服务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歌曲创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歌词创作、谱曲创作、小样制作、提交完整曲谱和歌词等内容。
6、服务期限:6个月。
二、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具备作(编)曲家1名:所创作的作品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聘任证明。
3、具备作词家1名:所创作的作品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聘任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
四、比选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3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比选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应含歌词创作、谱曲创作、小样制作、提交完整曲谱和歌词、税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完成工作范围内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比选文件的领取
受邀单位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持本项目比选邀请函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办理领取相关资料事宜。
六、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0:00。
2、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7月24日10:00。
2、比选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
八、比选邀请函发布媒介:九龙江集团网站(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303856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九龙江集团大厦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唐
电话:0596-2520415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