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龙江集团”)的委托。对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2023-2027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服务。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7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1.4.项目概况: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7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主要为风险型保障和健康委托保障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员工约为123人,平均风险型和保障年龄37岁。预估单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资金约为100万元(含风险型保障和健康委托保障金额,为不超过九龙江集团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4%)。
1.5.服务内容: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7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主要承担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优化、承保和医疗费用审核、支付等任务。
1.6.服务期:服务期为五个年度,每一个保险年度为合同签订之日的24时至下一年同日24 时止;(九龙江集团对上一年度服务无异议,则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具体的保费以当年度实际参保人员乘以对应中标单价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经招标人研究,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1.风险型保障单年度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合同总价以实际参保人数乘以对应中标单价为准,若投标人的保费超出上述公布的单价最高限价,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健康委托保障管理费的每年投标价格不得高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发生总额的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用应当覆盖委托管理业务的各项成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保险企业或其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应具备自行承担或由其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同属一家保险总公司的,仅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须具备有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3.4.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
3.5.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上述信用记录截图,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7.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9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办理领取相关资料事宜。
五、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09:30
8.2.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07室。
八、发布邀请函的媒介:九龙江集团网站(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九龙江集团大厦
电话:0596-2303011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
电话:0596-2520415
联系人:小唐